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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措施
引用本文:牟永红.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措施[J].财政监督,2002(10):49-49.
作者姓名:牟永红
作者单位:宜昌市财政局
摘    要:1.进一步加强会计法规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新《会计法》明确规定了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这是保证会讨一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关键。同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几个环节要齐抓。凡是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会计人员编造、篡改会计数据,弄虚作假,损害社会利益的,必须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严惩重罚,把造假的风险提高到最大限度,使造假事件一经被发现,其责任人必须付出倾家荡产的沉重代价。2.改革会计管理体制,实行会计委派制。会计委派制,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会计主管部门统一向企业派遣会计人员的制度,被委派会计人员的考核、调整、任免和管理由委派机关负责,使会计人员从企业中完全独立出来,不受企业负责人的制约。使会计人员"顶得住又站得稳"。保证会计人员的根本利益。3.加强监督力度。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验证、检

关 键 词:会计信息失真  治理措施  《会计法》  中国  管理体制  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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