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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措施应对《劳动合同法》
作者姓名:游福兴
作者单位:广东电网公司茂名电白供电局
摘    要:对于企业来讲,《劳动合同法》实质规定两种不同的用工形式。一为企业以劳动合同形式聘用员工,二为劳务派遣形式用工。在《劳动合同法》规定外,企业尚有其他用工形式,较常见为借调。由于《劳动合同法》强化了企业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企业要规避用人责任,减轻企业人员包袱;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恰当地利用合同约定规范不同的劳动用工。

关 键 词:《劳动合同法》  无固定期限合同  企业人员  劳动合同形式  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  劳动用工  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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