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反收购决策权的行使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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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敏聪.上市公司反收购决策权的行使模式[J].财务与会计,2006(11):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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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敏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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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对于上市公司反收购决策权的行使,国际上有两种模式,一种是英国的“股东会决定模式”,另一种是美国的“董事会决定模式”。前者将反映收购措施的决策权留给股东行使,董事会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擅作反收购行为;后者则将反收购决策权赋予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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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反收购行为 上市公司 决策权 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 国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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