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作为沿海主要省份,广东、江苏、浙江、福建、山东、辽宁经济相对发达,居民生活水平相对较高。广东省城调队根据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提供的2004年城镇住户调查资料,将居民主要生活指标进行横向对比,显示2004年广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六省中居第二位,消费性支出居第一位。人均可支配收入继续居第二位2004年广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27.65元,居六省第二位,比居第一位的浙江少918.73元,低6.3%,比全国平均水平多4205.65元,高44.6%。第三至第六位依次是福建11175.37元、江苏10481.93元、山东9437.80元,辽宁8007.56元。:六省城镇居民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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