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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补贴不应成为商家促销手段
引用本文:孙瑞田.“家电下乡”补贴不应成为商家促销手段[J].公共支出与采购,2009(3):15-15.
作者姓名:孙瑞田
作者单位: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审计部
摘    要:“家电下乡”作为积极开拓农村市场的重要手段.在中央“一号文件”中有明确规定:2009年将在全国范围实施“家电下乡”.对农民购买彩电、电冰箱、手机、洗衣机等指定家电品种,国家按产品销售价格一定比例给予直接补贴,并根据需要增加新的补贴品种。

关 键 词:家电品种  直接补贴  促销手段  商家  “一号文件”  产品销售价格  农村市场  电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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