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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下发特急明电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
摘    要:<正>2014年8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下发特急明电《关于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制止未核准先生产、未取证就生产,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通知》明确,所有煤矿要按登记公布的生产能力和承诺事项组织生产,合理安排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煤矿年度原煤产量不得超过登记公布的生产能力,月度原煤产量不得超过月均计划的

关 键 词:煤矿安全生产  生产能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竞争环境  《通知》  国家能源局  生产行为  生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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