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2005年公务接待费节减三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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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祁雷斌,沈飞,邵卫丰.海门市2005年公务接待费节减三成[J].预算管理与会计,2006(9):4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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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祁雷斌 沈飞 邵卫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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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海门市财政局,江苏省海门市财政局,江苏省海门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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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江苏省海门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若干规定》,有效地控制了公款吃喝之风。据对47个市直部门跟踪统计,2004年用于公务接待的费用为796万元。2005年为557万元,下降30%。海门市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的措施是:(1)实行费用总额控制。即市直机关按人员工资性支出和定额公务费的10%核定公务接待费指标:对人员特别多和特别少的部门实行上下浮动:乡镇按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和定额公务费的15%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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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接待费 海门市 公务 行政事业单位 中共中央 浪费行为 党政机关 公款吃喝 江苏省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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