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T“未预见发展”对建立GATS下ESM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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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燕.GATT“未预见发展”对建立GATS下ESM的启示[J].时代经贸,2010(14):5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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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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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10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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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GATT第19条与WTO《保障措施协定》在“未预见发展”问题上不一致,导致了很多问题。WTO争端解决机构通过对数个相关案例的解释和裁定,确立了“未预见发展”的适用规则。该规则的确立,对在服务贸易下建立保障措施也具有借鉴意义,本文从“来预见发展”的条款出发,对GATS下ESM建立的可行性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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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未预见发展 争端解决机制 服务贸易ES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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