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单位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 ,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 ,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 (试行 )》等法律法规 ,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企业和有销售业务的其他单位 (以下统称单位 )。第三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 ,制定本部门或本系统的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 ,结合部门或系统有关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的规定 ,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