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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规模经营的阶段性
作者姓名:庞军斌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系
摘    要: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理论界在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特别是土地规模经营问题上的呼声一直很高。有人甚至认为,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是继实行联产承包制之后我国农村第二步改革的方向和突破口。但实际上,我国农业经济的理论研究与农村经济的现实运行之间存在着矛盾和反差。笔者认为,对农业规模经营问题仍要做进一步的探讨。 首先,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要受一定条件的制约。 这些条件是: 1、解决人多地少的矛盾,使绝大部分农村劳动力能稳定转移到非农业产业,并有保障的收入来源。 2、要有较高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非农产业要达到一定的规模,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能够对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进行必要的以工补农和以工建农,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增加农业机械设备。 3、要与农民文化科技水平以及生产经营能力相适应,有一批具备一定农业技术、经营管理等专业知识的承包经营者。 4、要与物质技术装备供给相适应,有相应的市场条件和社会服务条件。基本上有健全的服务组织、有固定的服务人员、有配套的农业机械、有相应的服务设施、有独立的核算制度;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机械作业、统一供种供苗、统一防病治虫、统一供肥供药。尽可能提供产前产后的系列服务。 5、要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在规模经营下,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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