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在改革中前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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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殿启,毕美家.供销合作社在改革中前进[J].农业经济问题,198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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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殿启 毕美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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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商业部合作指导司
(高殿启),商业部合作指导司(毕美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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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2年以来,供销合作社全面开展了以恢复“三性”为内容,以把供销社办成农村经济综合服务中心为目标,以“全民”改“集体”,“官办”改“民办”为核心的体制改革。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由于广大社员群众的支持和供销社全体职工的努力,供销社的体制改革已取得了很大进展,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清股分红,取信于民。众所周知,供销合作社本来是农民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在五十年代初期,供销社把为社员群众生产生活服务当成自己的办社宗旨,社员群众称供销社是农民的买卖。但是,1958年以后,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供销社性质一再变化,机构多次撤并,特别是改为全民所有制以后,官商作风滋长,代表国家办事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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