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表彰2004年度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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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精神,由省建设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银监局、省监察厅、省法制办、省审计厅、省总工会八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考核小组,于2005年1月17日至3月12日,对全省17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和综合考核。经综合测评打分,决定授予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7个单位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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