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险学会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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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保险学会法律研究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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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高人民法院: 我会十分重视贵院对《保险法》进行的司法解释,曾经向贵院提交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几点补充意见》。2003年12月9日贵院在网上公布了《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广泛征求意见。司法解释在出台前,广泛听取不同意见,这体现了司法机构在忠实解释法律方面,博采众家之长,集思广益的优秀传统。我会组织会员认真讨论了该“意见稿”,认为“意见稿”充分体现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利益的原则,对保险法中一部分规定不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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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上海保险学会 最高人民法院 保险纠纷案件 《保险法》 保险合同 保险利益 投保人 保险人 免责条款 可转让保险单 出险通知 责任保险 代位权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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