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则“报告”的评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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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顾春军.对一则“报告”的评改[J].秘书,2014(4):3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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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春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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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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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4月月21日,新华网上一篇题为《东海县公安用65万豪车跑工地被指太“土豪”》的报道披露:有网友举报连云港市东海县公安局超标配置2.8升排量、售价60多万元的奥迪A6L豪华轿车,不但超过了国家规定的部、省级干部用车标准,而且存在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和涉嫌公车私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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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报告” 评改 连云港市 豪华轿车 国家规定 公车私用 公安局 东海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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