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支行监察部门如何发挥对业务部门的再监督作用 |
| |
引用本文: | 徐太稳,王义文.县级支行监察部门如何发挥对业务部门的再监督作用[J].安徽农村金融,2006(10):49-50. |
| |
作者姓名: | 徐太稳 王义文 |
| |
作者单位: | 庐江县农行 |
| |
摘 要: | 随着县级支行审计部门的上收,监察室的职能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作为县级支行的监察部门如何围绕业务经营,结合党风廉政、反腐败、查处案件,实现岗位不变而角色转换呢?我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做好工作:
|
关 键 词: | 县级支行 监察部门 监督作用 业务部门 审计部门 业务经营 党风廉政 监察室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