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制度的利弊及其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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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国良 赖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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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江西,南昌,330077;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江西,南昌,330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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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人公司由于其具有诸多的优越性,必须正视有其存在的土壤。但由于一人公司股东易于滥用公司人格图谋法外利益,可能造成经济秩序的紊乱,立法上必须对其进行严格规制。新《公司法》规定的一人公司滥用法人格推定制度存在其不足。在一人公司财产独立但意志未能独立于其出资股东而侵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同样应该否认该一人公司法人格,由一人公司股东及公司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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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一人公司 法人格 法律规制 独立意志 |
文章编号: | 1006-5024(2006)09-016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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