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不方便法院原则在中国涉外民商事诉讼中的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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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淼枬.论不方便法院原则在中国涉外民商事诉讼中的适用[J].特区经济,2014(1):152-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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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淼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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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暨南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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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国际交往的频繁,涉外民商事关系逐渐增多,然而,由于不同法域的法律对同一民商事关系的规定不同而又竞相适用于该民商事关系,便可能由此导致管辖权冲突的局面,为了解决这一矛盾问题,于是产生出"不方便法院原则"。但我国没有关于不方便法院原则的立法规定,这也给该原则在中国的适用带来了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因此,有必要将对这一原则在中国适用过程中出现的富有争议的问题进行探讨,以解决我国不少管辖权规则过于宽泛的,极易引起管辖权积极冲突的立法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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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涉外民商事关系 不方便法院原则 管辖权冲突 可行性 必要性 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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