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观念中的权利观 |
| |
引用本文: | 赵世雅.中国法观念中的权利观[J].魅力中国,2011(20):154-154. |
| |
作者姓名: | 赵世雅 |
| |
作者单位: | 西南民族大学,四川成都,610041 |
| |
摘 要: | 中西方法观念自古不同,对于人民权利的解释也是大相径庭,中国在德、礼教化下,面对纠纷倾向于以和为贵的解决方式,发展出了一个极具特色的法律工具主义、法律次要化的法观念,法律被视为可有可无的规范,也就不可能发展出像西方一样的法神圣观和为权利而斗争的观念,儒、道、法三个思想的融合,更使得人们在研究中国法时,不能仅关注其中某一个方面。
|
关 键 词: | 法观念 中国法 权利观 法律工具主义 人民权利 以和为贵 中西方 纠纷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