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京津冀区域一体化提出已久,可是成效却不显著。文章认为,京津冀三地在环境问题上面临着集体行动的困境和环境治理外部性的困扰,在此现实情况下,环境保护合作有望成为三地实质性区域合作的突破口和三地深度合作的实验田。欧盟环境保护与协调机制以共同法律基础为依据,成员国联合行动,共同治理;且从单纯的治理污染演变到主动预防,形成了一套高效运作的环境合作与区域协调机制。从不同利益主体角度来看,欧盟环境保护与协调机制可以为我们所借鉴,在设计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合作机制时可以从法律制度支撑,合作组织机构设置等维度设计,以期实现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合作机制的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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