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基于承租人角度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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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谭进.新会计准则下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基于承租人角度的分析[J].财政监督,20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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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谭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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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国盛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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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案例的引入2007年12月1日,甲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与乙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标的物:某发动机生产线。(2)起租日:租赁物抵达甲公司生产车间之日(即2007年12月31日)。(3)租赁期:2007年12月3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共3年。(4)租金支付方式:乙公司每年支付租金540000元。(5)租赁期届满时该生产线的估计余值为234000元。其中,由甲公司担保的余值为200000元,未担保余值为3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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