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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农〔2011〕138号
摘    要:为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工程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批准的《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对2006年印发的《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

关 键 词: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印发  黄河上中游地区  天然林保护工程  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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