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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综〔2011〕48号
摘    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的规定,为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力度,加速改善农田水利的薄弱环节,现就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以下简称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 键 词:农田水利建设  水利建设资金  土地出让  收益  中共中央国务院  计提  水利改革  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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