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评委与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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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景滔,朱海宏,任全胜,王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评委与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J].中华商标,2006(6):6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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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景滔 朱海宏 任全胜 王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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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景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朱海宏,任全胜),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书记员(王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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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上诉人(一审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亳州市古井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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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安徽省 二审判决书 纠纷案 商标 评委 上诉人 亳州市 原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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