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南方森工采育林场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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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甘西.谈南方森工采育林场的性质[J].林业财务与会计,19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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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甘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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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安福县林业工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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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财政部组织修订的《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国有林场和苗圃会计制度》已于1994年11月23日正式颁发。新的国有林场和苗圃财会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国有林场和苗圃的生产性事业单位的性质,充分反映了国有林场和苗圃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兼具的特征。南方林区森工采育林场的前身是木材公司下属的木材采购经营站(所)。其主业是与当地社、队签订收购或立木合同,收购和组织采运集体的木材,再根据国家下达的指令计划进行调拨和销售。经营站(所)自身并没有一点国有林地,更谈不上拥有森林资源了。七十年代开始,遵照“以营林为基础,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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