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集中处理模式下空头支票行政处罚应予关注的问题 |
| |
引用本文: | 王春萍.业务集中处理模式下空头支票行政处罚应予关注的问题[J].吉林金融研究,2010(8):66-66. |
| |
作者姓名: | 王春萍 |
| |
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长春130051 |
| |
摘 要: |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收到某银行举报的一笔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该银行实行业务集中处理模式,其长春市集中处理中心于6月1日10时43分对该笔支票进行记账,记账时点出票人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票面金额,遂按空头支票处理,予以退票。经调阅出票人账户明细账,4分钟后,即6月1日10时47分出票人通过网上银行转入一笔款项,此时账户余额足以支付票面金额。
|
关 键 词: | 集中处理模式 空头支票 行政处罚 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 账户余额 出票人 中心支行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