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理财与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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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忠如.财产、理财与投资[J].江苏对外经贸论坛,2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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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忠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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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行江苏分行调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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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创造条件让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是党中央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新举措。财产性收入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收藏品等)、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等。中央提出的这一重大举措的深意何在?应该怎样创造条件,让老百姓的财产越来越多?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如何为老百姓创造条件,加强业务创新,大力开展金融理财服务、发挥好资源配置和价值创造功能,担当起使社会大众财产保值增值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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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财产性收入 理财服务 投资 银行存款 有价证券 财产使用权 社会建设 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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