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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勘单位应在矿业权市场上有所作为
引用本文:杨立坤.地勘单位应在矿业权市场上有所作为[J].地质技术经济管理,2001,23(4):79-84.
作者姓名:杨立坤
摘    要:文章通过对该院矿业权转让实践的反思、,论述了新矿法实施对矿业权市场的形成的决定性作用,提出了地勘单位要把经营矿业权作为新的经济增长来培育和发展,在矿业权市场有所作为,成为矿业权市场主体,并对培育、规范矿业权市场提出了具体建议。

关 键 词:地勘单位  培育  规范  矿业权市场  市场主体  市场机制  运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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