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要约收购规则之比较 |
| |
引用本文: | 范黎红.英美要约收购规则之比较[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00(1). |
| |
作者姓名: | 范黎红 |
| |
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厦门361005 |
| |
摘 要: | 英国《城市法典》和美国《威廉法案》分别是要约收购领域市场自律性规则和法律强制性规则的典范。二者在要约收购法的基本原则上各有所侧重。相应地,在管制部分要约收购、目标公司董事会的反收购措施上也各具特征。笔者就此对二者进行比较研究,指出其内容上存在的实质性差异,并探讨其原因。在此基础上,就完善我国《证券法》第四章有关要约收购的规定提出个人粗浅的看法。
|
关 键 词: | 充分披露原则 股东平等待遇原则 实质管理 立法中立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