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怎样划分物业管理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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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先锋,王洪宇.宁波市怎样划分物业管理区域?[J].现代经济,2004(11):3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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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先锋 王洪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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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唐先锋(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
王洪宇(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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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宁波作为一个“较大的市”,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享有依《物业管理条例》制定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物业管理办法的地方立法权限。我们受宁波市人大委托,正着手起草《宁波市物业管理办法(学院建议稿)》,其中一重要内容是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具体办法。这是因为《物业管理条例》鉴于各地在物业管理发展上的差异.对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问题仅作了原则规定。具体办法则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通过调研和对国内已出台的相关地方立法的借鉴,我们认为在制定地方性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具体办法中需要考虑如下事宜,现借助《现代物业》这一交流平台,恳请各位专家与读者对下述思路进行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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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业管理条例》 宁波市 区域 办法 出台 自治区 制定 地方立法权限 人大 立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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