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求供给的激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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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志.公益诉求供给的激励[J].财政监督,2006(5):7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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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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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段时间,有关媒体披露的两件事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一是原鞍山市国税局公务员李文娟2002年6月实名向国家税务总局举报鞍山市国税局非法减免增值税、所得税等涉及金额数亿元的严重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作出了“李文娟所举报的五项问题中有两项属实,其他三项问题部分事实存在,但问题的性质与举报信反映的不同”的结论。事后,李文娟受到了一系列有组织的打击报复。二是湖南常宁市财政局超出年度财政预算购买两台小车,被当地农民蒋石林查实。他先是致信该局要求其作出答复,没被理会;后又以一名普通纳税人的身份将常宁市财政局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认定该市财政局超出年度财政预算购买两台小车的行为违法,并将违法购置的轿车收归国库,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此事被当地一些官员认为是“给购车单位找麻烦”、“管闲事”、没有起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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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税务总局 年度财政预算 激励机制 行为违法 举报信 财政局 合法权益 公益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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