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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官民对立”走向“官民合作”——读叶必丰《行政法的人文精神》
引用本文:白璐.从“官民对立”走向“官民合作”——读叶必丰《行政法的人文精神》[J].时代经贸,2007(1Z):139-140.
作者姓名:白璐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厦门
摘    要:历史上,从有了国家,有了官与民的划分开始,官与民就处于了一种不可调和的对立关系。“官贵民贱”的思想已在人们脑中根深蒂固。当前正在进行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我国,由于受着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论的影响,过分强调了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命令与服从的关系,在当前社会尤其是行政法领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叶必丰教授在《行政法的人文精神》这本书中,以公共利益本位论为理论基础,从利益分析的方法以其独到的见解提出和论证了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服务与合作关系,为我国今后行政法领域内的改革指明了方向。

关 键 词: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  服务与合作  公共利益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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