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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经济·技术信息
摘    要:误捕蠵龟重归大海2001年7月2日上午,山东乳山市渔政站接到群众举报称刚出海归来的一位渔民正在码头联系买主,打算将捕获的一只重约100kg的大海龟予以出售。市渔政部门接到举报后,立即电话通知市船检站驻南泓码头办事处人员协助制止出售海龟并做好现场看护,同时派出渔政人员驱车火速前往码头。随后的鉴定确认,误捕的海龟是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蠵龟。当日在渔政人员的监督下,该蠵龟被渔船拉到码头外海,及时放生。图为乳山市渔政部门及时将查获的蠵龟放生。(山东乳山市渔政站倪世俊摄影报道)上半年我国渔业经济平稳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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