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政管理职能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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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尧.林政管理职能初探[J].林业经济问题,19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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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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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泰宁县林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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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近年来,人们开始关注林政管理的问题。这是不难理解的:因为我们公布了《森林法》,法律中相应规定了加强林政管理工作的问题;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森林与人类生存、发展存在的密切联系,越来越强烈地要求对林业的经营和利用进行必要的符合规律的干预和规范;再则,人们看到外国无论其社会制度如何,若其林政管理能符合林业生产发展的规律和要求,则促进了林业的发达,给人们带来良好的生境,体现出一个民族的文明和国家的风采。因此,随着我国对内搞活、对外开放、改革经济体制、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需要,突出林政管理符合社会发展要求,顺乎民心民意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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