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补调资与补缴养老保险个税扣缴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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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尹秦鹤.机关事业单位补调资与补缴养老保险个税扣缴探讨[J].交通财会,2016(2):4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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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尹秦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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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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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机关事业单位补缴以前期间及以前年度调资部分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各地执行不一样;补缴的以前期间及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如何在税前扣除,目前税法未明确规定。未统一的个税补缴和扣缴规定,给个税筹划都留下了很大的可操作空间,容易导致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纳税人税负不公平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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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机关事业单位 调资 养老保险 个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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