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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在校学生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摘    要:案例:2011年2月,应届大学生林玲(化名)持《2011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到上海一家外贸公司应聘文秘一职。通过面试后,公司与林玲签订了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月薪为500元,试用期满后,根据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工作效益等标准考核后另行确定月薪。入职两个月后,林玲发生了交通事故

关 键 词:劳动合同法  试用期  用人单位  案例  在校大学生  合同无效  基本情况  劳动法  合同有效  劳动者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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