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表见代理的本人过错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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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邢惠惠.论表见代理的本人过错要件[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8(12):7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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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邢惠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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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财经大学,安徽,蚌埠,233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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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合同法》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过于原则、简单,在理论和实践中对表见代理的适用已有不当扩大的倾向。关于表见代理特殊构成要件主要有三种学说,即单一要件说、双重要件说和关系要件说,本文在指出单一要件说和关系要件说缺陷的基础上,探讨了以本人过错为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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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表见代理 构成要件 本人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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