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稽核和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核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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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稽核和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劳社2002]57号各市劳动保障局、社保局: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稽核和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核查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2]39号)和我省的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在稽查工作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与省稽核工作小组联系。联系人:高良锋、刘清溪。联系电话:(020)38818601,38818600(传真)。二○○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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