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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双语教学的定位及其实现--以广西为例
引用本文:黄维娜.论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双语教学的定位及其实现--以广西为例[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1).
作者姓名:黄维娜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广西 桂林,541004
基金项目:广西教改项目《泛北部湾区域经济视野下广西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双语教学模式探索》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0JGA095;广西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A类项目《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视野下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检视与优化》阶段性成果)
摘    要:开展法学专业双语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满足社会对涉外法律人才的需要。作为广西区内的一所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双语教学应摒弃传统高校双语教学的弊端,坚持服务地方经济,以实践为主导,以理论为主体,以培养实践能力强、基础知识扎实的涉外法律人才为目标。

关 键 词:独立学院  法学教育  双语教学  价值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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