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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船舶承租人对油污损害的直接责任
引用本文:马硕遥.论船舶承租人对油污损害的直接责任[J].金卡工程,2010,14(8):202-202.
作者姓名:马硕遥
作者单位:上海海事大学,上海201306
摘    要:船舶从事运输可能不是真正的船舶所有人在实际营运船舶,船舶多以出租的方式交给他人运输。本文主要对船舶承租人能否成为油污损害的直接赔偿责任主体进行研究。

关 键 词:承租人  油污损害  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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