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市场化改革 |
| |
引用本文: | 李国旺. 国债市场化改革[J]. 资本市场, 2001, 0(12): 31-35 |
| |
作者姓名: | 李国旺 |
| |
摘 要: | <正> 国债市场化改革回顾完全市场化的国债市场,富于流动性,对于筹集财政资金,提高金融市场效率以及实施货币政策,具有重要意义。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在市场统一、利率市场化、品种结构等方面进行改革。券商作为富有活力的投资主体,可以利用在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投资主体的双重身份,为国债市场化改革作出贡献并为自己创造获利机会。 1981年我国恢复国债发行后,发行方式和流通形式不断改进,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在发行方式方面,1981年至1991年,通过行政手段摊派给单位和个人。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开业后,国债发行由国债一级自营商承购,通过交易所交易网络向投资者分销。后来,承购包销转向招标发行。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国债发行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开始
|
关 键 词: | 国债市场 中国 市场规模 流通性 市场化改革 投资品种 投资主体 券商 市场分析 |
The Marketization Reform of State Debts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