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事救济制度引入拟制信托的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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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燕.论我国民事救济制度引入拟制信托的合理性[J].现代商贸工业,2008(13):8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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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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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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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拟制信托(constructive trust)属于非明示信托,在英美法系的信托法中占有重要地位。其通常与当事人是否设立信托的意志无关,是法院为实现公平正义而通过判决方式强制设立的信托。从拟制信托的概念、性质及适用情形等方面进行观察分析,针对我国民事救济制度在现存体系下的不足和缺陷,阐述在我国民事救济制度中引入拟制信托的合理性,以期有助于完善我国的民事损害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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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拟制信托 民事救济 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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