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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摘    要:《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国村集体经济组织执行,财政部1996年颁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原制度)同时废止。为了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执行新制度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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