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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强再生资源管理立法
作者单位:再协
摘    要:<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对节能减排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同时,因管理不当,再生资源非法拆解利用所造成的区域性环境污染触目惊心,也有一些流向非法从业者,造成严重的社会治安和环境污染问题。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常委、广东省主委,广东省政协副秘书长马光瑜认为,应当通过立法使再生资源管理成为全社会的法定责任,促进我国再生资源产业健康发展。

关 键 词:再生资源  管理立法  农工党  广东省政协  社会治安  法定责任  政协委员  污染问题  节能减排  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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