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一年前,我们翘首期盼全国《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早日颁布,一年后,我们反思《条例》的贯彻实施状况,喜忧参半,感慨颇多。《条例》的出台对物业管理行业,特别是物业管理企业是一件大好事,笔者的体会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第一,《条例》确立了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行业的社会地位长期以来,物业管理一直被视作房地产开发的附属产品,作为房产售后服务部门,替建设单位去做售后服务工作,因此主要是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弥补开发建造过程中的不足之处,代建设单位协调由此引起的矛盾和纠纷。这就从根本上背离了物业管理受产权人委托,为产权人及使用人提供约定的质价相符的管理物业及其设施设备、相关场地的本质内容。《条例》的颁布,标志着物业管理“十年媳妇熬成婆”,物业管理的社会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