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丧失后补救权利的具体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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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国章.票据丧失后补救权利的具体方法[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199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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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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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人民银行玉田县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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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票据丧失是指持票人失去对票据的占有,包括绝对灭失情况(如烧毁);相对灭失情况(如遗失、被盗等)。持票人丧失票据,仍享有票据权利,但是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必须以提示票据为前提,票据一经丧失,行使票据权利便失去了依据。那么,票据丧失后应如何补救票据权利呢?在《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对票据权利的补救作出了明确规定,笔者根据以上法律对此作些具体介绍。一、补救票据权利应具备的前提和条件(一)必须有丧失票据的事实。即票据确实基于票据权利人意志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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