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歧视与社会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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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玲.性别歧视与社会和谐[J].黑河学刊,2008(3):130-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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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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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辽宁,大连,116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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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和谐的前提、保障是社会公正,性别歧视破坏社会公正,危害社会和谐。性别歧视现象表现在就业、教育、参政、生育等不同的方面,相应的性别歧视造成的危害也是多方面的。消除性别歧视,实现社会和谐需要提高女性受教育的程度和文化水平,培养女性自强、独立的人格意识;加强道德建设,改变人们对女性的旧的道德观念;完善法律和其它相关制度,排除歧视女性的制度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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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性别歧视 社会公正 社会和谐 |
文章编号: | 1009-3036(2008)03-013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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