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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收容为救助意味着什么——民政部有关人士谈《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引用本文:刘君祥.变收容为救助意味着什么——民政部有关人士谈《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J].乡镇经济,2003(7):42-43.
作者姓名:刘君祥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合肥230039
摘    要:6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81号国务院令,《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取代实施了21年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从“收容遣送”到“救助管理”虽然只有四字之差,但这是我国城市管理政策的一个历史性的转折,也是一些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福音。这四字之差,来之不易,我们应该为此喝彩。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立法难而执法更难。好事不能仅仅停留在法律文件和口头上,好事一定要办好,才能起到法律的效力。我们特别关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一是因为大多数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从农村进城解决自己就业问题的农民,他们是我们的农民兄弟,他们为我们国家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做出过重要贡献和牺牲;二是没有农民兄弟身份的转化和介入,没有人的现代化,我们国家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就是一句空话。今天,人口的流动是一种常态,不流动才是一种非常态,人口不仅在中国流动,有条件的已走出国门。在全国,大约有一亿二千多万流动人口。对流动人口的人文关怀和严格管理是统一的。我们相信《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出台,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城市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关 键 词:收容遣送制度  社会救助制度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流浪乞讨人员  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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