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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行政行为应纳入国家赔偿范围的原因分析
引用本文:刘义深.抽象行政行为应纳入国家赔偿范围的原因分析[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1):66-67.
作者姓名:刘义深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北 武汉,430079
摘    要:在完善的国家赔偿制度中,国家赔偿应包括立法赔偿、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但在中国现行法中,只包括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现实生活中,抽象行政行为存在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现象,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国家赔偿范围既有利于规范、矫正和监督公权力主体正当、理性行使职权,又在很大程度上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损时提供保护和救济。

关 键 词: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  立法行为  国家赔偿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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