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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性质:市场与政府的双重替代物
引用本文:程承坪,程鹏. 国有企业性质:市场与政府的双重替代物[J]. 当代经济研究, 2013, 0(1): 26-31,91
作者姓名:程承坪  程鹏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摘    要:国有企业具有一般企业的共性,同时又具有它的特殊性,这表现在它的国有性上。它受政府行政权力的影响,为政府实现政治、经济或社会目标服务。从交易成本经济学角度来看,根据科斯的企业性质理论,企业可以节约市场交易费用,是市场的替代物。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企业不仅受市场的影响,也受政府的影响,可以节约政府的交易费用。因此,国有企业也是政府的替代物。但政府是为社会服务的,如果政府目标与社会目标相一致,那么国有企业就能够真正为社会谋福利;如果政府目标与社会目标相抵牾,则会适得其反。因此,国有企业的改革问题,本质上就是政府的改革问题。

关 键 词:国有企业的性质  市场与政府的双重替代物  政府交易费用  国有企业改革

State-owned Enterprises:Dual Substitute of the Market and Government
Affiliation:Cheng Chengpi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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