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性质:市场与政府的双重替代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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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承坪,程鹏. 国有企业性质:市场与政府的双重替代物[J]. 当代经济研究, 2013, 0(1): 26-3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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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承坪 程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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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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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有企业具有一般企业的共性,同时又具有它的特殊性,这表现在它的国有性上。它受政府行政权力的影响,为政府实现政治、经济或社会目标服务。从交易成本经济学角度来看,根据科斯的企业性质理论,企业可以节约市场交易费用,是市场的替代物。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企业不仅受市场的影响,也受政府的影响,可以节约政府的交易费用。因此,国有企业也是政府的替代物。但政府是为社会服务的,如果政府目标与社会目标相一致,那么国有企业就能够真正为社会谋福利;如果政府目标与社会目标相抵牾,则会适得其反。因此,国有企业的改革问题,本质上就是政府的改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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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企业的性质 市场与政府的双重替代物 政府交易费用 国有企业改革 |
State-owned Enterprises:Dual Substitute of the Market and Govern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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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filiation: | Cheng Chengp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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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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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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