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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创新
引用本文:朱德平. 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创新[J]. 上海商业, 2007, 0(1): 24-27
作者姓名:朱德平
摘    要: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我国新《公司法》,明确将公司社会责任(CSR,下同)作为企业的一项基本原则。要求公司作为企业法人,虽然以营利为目的,但公司同时又是社会的成员,必须承担社会责任。这就标志着我国立法对公司治理提出了主导性、规范性与强制性的运作要求。

关 键 词:公司社会责任  治理创新  企业法人  《公司法》  公司治理  运作要求  CSR  主导性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corporations and the innovation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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